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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臭水综合治理项目(一)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JLZXZB 2016-133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臭水综合治理项目(一)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6-133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咨询服务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臭水综合治理项目(一)(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6亿元。

  2.2 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臭水综合治理项目(一)PPP咨询服务,包括前期调查研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助进行物有所值研究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编写项目协议、协助进行项目采购、协助项目合同签署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3 服务周期:6个月,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

  2.4 采购预算:55.104万元。按照形象进度量,当年支付不超过预算资金的60%的咨询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具有一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PPP咨询业绩;具有2015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负责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后楼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近一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5年);

  4)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3、2014、2015年,合同协议书等);

  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辉 电话:0431-845118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电话:0431-84552020

  邮箱:zhongxingonglu@sina.com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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