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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官莲湖路大军山段(檀军公路-通顺大道)供水干管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00252号)计划下达函,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官莲湖路大军山段(檀军公路-通顺大道)供水干管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FW17CT-0002

  (二)项目名称:官莲湖路大军山段(檀军公路-通顺大道)供水干管工程设计

  (三)采购预算:以开发区发改局下达的最终投资计划金额为准,不高于建安费的2%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FW17CT-0002

  (2)项目包名称:官莲湖路大军山段(檀军公路-通顺大道)供水干管工程设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采购范围:为官莲湖路大军山段(檀军公路-通顺大道)供水干管工程采购设计单位

  (5)采购预算:以开发区发改局下达的最终投资计划金额为准,不高于建安费的2%

  (6)服务期:20日历天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资格预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 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12 时、下午 14 时~ 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6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有有效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之日前)

  6.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的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出具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的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投标人须出具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及近三个月(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纳税证明(银行凭证证明);

  9.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资格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四)预审方法:合格制资格预审;

  四、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4、企业所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之日前);

  5、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出具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及近三个月(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纳税证明(银行凭证证明);

  8、近三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 年1月9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和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必须和复印件一致)一次性送达指定地点以供检验。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收。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7 年1月9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6 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6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

  联系 人:康婵婵

  电 话:027-84958820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

  联系 人:王迎勋

  电 话:027-84304802

  传 真:/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899537

  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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