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逆变式CO2气体保护焊机、检测仪器、钢筋切断机(带刀具)、闸阀、探放水孔口管、矿用压风供水自救装置、自救器、竹制风门采购项目招标,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逆变式CO2气体保护焊机、检测仪器、钢筋切断机(带刀具)、闸阀、探放水孔口管、矿用压风供水自救装置、自救器、竹制风门采购项目招标。
2.2 实施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标段一名称:逆变式CO2气体保护焊机采购
3.1.1招标范围:
逆变式CO2气体保护焊机1 台。
型号:NB-350,电压380V,60A/17-350A/31.5V,焊丝直径:0.8-1.2mm(详见招标文件)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标段二名称:检测仪器采购
3.2.1招标范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CJG10,20台;甲烷/氧气两用仪CJY4/25,60台;甲烷/一氧化碳两用仪CJT4/1000,60台;多种气体检测仪DQJ-50型,5台;(详见招标文件)
3.2.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标段三名称:钢筋切断机(带刀具)采购
3.3.1 招标范围:钢筋切断机(带刀具)1台,(GQ50,切断钢筋直径:普通碳素钢≤Φ50mm,螺纹钢≤Φ40mm,电压380V)(详见招标文件)
3.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标段四名称:闸阀采购
3.4.1 招标范围:闸阀,型号:DN100, 50个.(详见招标文件)
3.4.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标段五名称:探放水孔口管采购
3.5.1 招标范围:探放水孔口管 型号:DN100*1.5米 100节
管口套丝配接头(详见招标文件)
3.5.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标段六名称:矿用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采购
3.6.1 招标范围:矿用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型号: ZYJG-6人型 20台(详见招标文件)
3.6.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标段七名称:自救器采购
3.7.1 招标范围: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型号:ZH30D;数量:400台(详见招标文件)
3.7.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标段八名称: 竹制风门采购
3.8.1 招标范围:行车风门(高*宽)(2700*2800mm), 2套(每套两道风门); 行人风门(高*宽)(2000*1800mm) 2套(每套两道路风门)(详见招标文件)
3.8.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少于5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符合上述相关资质和业绩要求的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 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授权书、业绩证明(供货合同证明)、生产商对代理商的授权证明等资料,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399717555@qq.com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邮件名称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跟企业名称,否则责任自负)。
4.2(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4.4以上标段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多个标段投标。
4.5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7.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纳娟
电 话:17795071507
邮 箱:1399717555@qq.com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