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DLZC2016-106[公代]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就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固化污泥转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DLZC2016-106[公代]
2、项目名称:固化污泥转运服务
3、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中
二、招标内容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队伍的人员组成。
现改成:
二、招标内容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实施的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队伍的人员组成。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部分:招标书
要求:
1、车型、车辆:单车实际载重不低于18吨的运输车辆。注:顶盖可打开的自卸密闭车辆,必须为后八轮车型。
现改成:
第一部分:招标书
要求:
1、车型、车辆:单车实际载重不低于18吨的运输车辆。注:顶盖可打开的自卸密闭车辆,必须为后八轮车型。(自备车辆个数不得少于10辆,配备GPS定位系统。)
原招标文件中
三、资格性证明材料: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现改成:
三、资格性证明材料: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中
三、资格性证明材料:
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担过固化污泥转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合同原件,若合同上无法明确反映项目负责人承担固化污泥转运业绩的,还需同时提供由合同委托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委确定)。现取消。
原招标文件中
三、资格性证明材料:
增加一条
5、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原招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6、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或相关运输资质。
现改成:
6、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需提供自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原招标文件中
十四、采购预算:
备注:最高单价确定【350+(39-6)*15元*0.5】/39/21*1.1=0.8元/吨/公里。
现改成:
十四、采购预算:
备注:最高单价确定【350+(39-6)*15元*0.5】/39/21*1.1=0.8元/吨/公里。(21为估算每车载重吨数)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5861587728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5号
邮政编码:214000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蓉
联系电话:15961573816
传真电话:0510-80321971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四、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