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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雨水综合利用工程(2017年)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JLXDB-17-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16】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雨水综合利用工程(2017年)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雨水综合利用工程(2017年)一标段

  2.2建设内容:西辅路(东海路-淮河路)人行道铺装、绿化游园 ;纵十三路(横五路——东海路)人行道铺装、绿化生物滞留工程;横六路(纵八路——纵十二路)人行道铺装、组合树池;横七路(幸福南街——长白路)人行道铺装、绿化生物滞留工程;横九路(纵十一路——纵十三路)人行道铺装、组合树池;横十一路(幸福南街——长庆南街)人行道铺装、绿化游园;纵八路(丽江路——图乌路)人行道透水铺装及融雪剂弃流工程、绿化游园;纵九路(横五路——东海路)人行道透水铺装及融雪剂弃流工程、组合树池及生态停车场;纵十二路(横五路——东海路)人行道工程、组合树池;淮河路(南九街-图乌路)生物滞留工程、生态组合树池综合改造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白城市生态新区;

  2.4工期:2017年5月15日到2018年 8月30日,共473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3.2.1能提交中标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能力;

  3.2.2能提交中标价格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件执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白城市新华东大路2号楼一单元90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损坏、缺失,不予退还押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5日9时,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6-58822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43685961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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