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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市东部新城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中水处理站工程)第三标段货物招标

发布时间:2017-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喀什市东部新城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中水处理站工程)第三标段货物 已经由 新发改环资【2015】1358号 备案。招标人为 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喀什市东部新城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中水处理站工程)第三标段货物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1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喀什市东部新城

  2.工程规模: 中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一体化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KSS2017010203600101001 喀什市东部新城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中水处理站工程)第三标段货物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的有效证件;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1-3)项可为三证合一证件。 (4)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单独提供);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生产厂家针对本次竞标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企业登记证明。 本次招标接受厂家直销或经销商为投标单位。同时,每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相关产品。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投同一品牌,或一个投标单位代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的,将取消这一品牌或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1月06日 10时30分 到 2017年01月12日 18时30分

  2.报名地点: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标代理窗口

  3.保证金子帐号:中国银行:107057226740;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1月07日至2017年01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至18: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标代理窗口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八村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阿不力米提联 系 人:李玉琪

  电 话:13150448501电 话:0998-2666111

  传 真:传 真:0998-266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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