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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场恶臭治理提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第一污水处理场恶臭治理提标改造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长岭分公司科[2016]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长岭分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场恶臭治理提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第一污水处理场恶臭治理提标改造项目 。

  2.2建设地点: 第一污水处理场恶臭治理提标改造项目改造区域 。

  2.3建设规模:新增罐区的臭气收集系统, 新增臭气燃烧装置RTO , 处理能力 8000Nm 3 /h 。

  2.4建设投资: 1630万元 。

  2.5计划工期:128日历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2 月 22 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 2017 年 6 月 30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7 年 6 月 30 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该改造项目批复可研报告及根据批复可研报告设计的详细设计文件全部施工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3 年以来有 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评审等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3年以来有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 2013 年以来有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3 年以来有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 1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月 16 日(工作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6 时 40 分);

  (2)https://ebidding.sinopec.com。

  (3)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招标文件购买形式:银行电汇。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开户行:岳阳市工行长岭支行;账号:1907060729200028876;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3图纸押金 /元,中标人确定后 7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后方可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 如投标人第一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活动且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需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的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以电子扫描件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确保招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招标人的ERP系统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纸质文本 2017 年 2 月 8 日 8 时 20 分至9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7 年 2 月 8 日 9时00分前

  6.2截止时间: 2017 年 2 月 8 日 9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6.4递交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 年2月8日 9 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同递交地址 。

  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开标前需要录入相关信息,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到达,因投标人延误导致开标前无法进行系统确认,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采用电子全流程招标,投标人需用中国石化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前,请投标人提前做好企业CA申领。开标时需携带企业CA参与投标,自带电脑、上网设备和CA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也可进行远程在线解密,但必须与开标现场同步。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工程处

  联 系 人:彭小芳

  电 话:07308452426

  手 机:15842882729

  电子邮件:pxfang.clsh@sinopec.com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

  2017年 1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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