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平山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平山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平山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1-GXJL-64(重)
三、采购项目概况介绍:采购安装污水处理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叁佰捌拾元整(¥:25738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服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检查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 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5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办事处(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钻石公寓(第二汽车站入站口)
3.售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获取采购报价文件的方式: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后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后可不用提供)、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持原件备查,在正常工作时间报名)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
报价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10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赛格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61326037873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1月13日10时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万锦华府7#栋2单元4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应于2017年1月13日10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标室(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栋2单元4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竞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平山镇卫生院
地址:钦州市灵山县平山镇内
联系人:李先科 联系方式:1373775375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万锦华府7#栋2单元4楼
项目联系人:袁 工 联系电话:0777-565615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7-6428581。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