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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荔城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荔城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荔城污水处理厂。

  1.1.3 工程范围:本招标荔城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预算并通过财政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 。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荔城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是对荔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除臭、鼓风机房隔音降噪,Q=60000m3/h规模一体化除臭设施及配套管线安装,鼓风机房降噪设施安装等,估算工程总投资约1932.5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约1584.92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资质或以上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关于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9时30分至2017年1月18日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收费:最高限价暂定为57.81万元。

  工程设计费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0~20%(投标人自主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概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1.4.2 招标控制价:57.81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613442,地址: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325/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1.7.3 联系人:胡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13442

  1.7.5 传真号码: 020-82613442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300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1.8.3 联系人:黄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11521

  1.8.5 传真号码:020-82711521

  1.8.6 电子邮箱: gzjiancheng@vip.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增城区园圃路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39502

  1.10.4 传真号码:

  1.10.5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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