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给排水公司的委托,对“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中心改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TCB(2017)002号
二、谈判内容: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CASS生物反应池2座,改造粗、细格栅及提升泵,增加鼓风机、脱泥设备、加药设备、曝气设备、配套安装配电、自控等设施,改造污水提升站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管道5.2公里。
注: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6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2)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供应商持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开户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三份,原件带至谈判现场备查,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平台报名并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七、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性谈判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1月20日14:30至15:00;
响应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1月20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电汇
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1月18日17:00前到帐,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注: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备注公司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帐信息不能正常参与谈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联系人: 张 洋 联系电话:0937---4421281
地 址: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雪 联系电话:13993717233
地 址:金塔县西苑南小区附属楼7号门店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为PPP:否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