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皋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所需的污水处理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皋政采【2016】年批字GKZB41号
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1套(具体规格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48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水污染防治甲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在甘肃省具有分支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便与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 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 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三楼报名大厅)
凡拟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经现场报名以后方可获取投标资格。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递交时间:2017年2月 8日 15:0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7、开标时间:2017年2月 8日 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8、采 购 人:皋兰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李全积
电 话:0931-5727634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83号1207-1210室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王长福
电 话:13919260166
邮 箱:1042817117@qq.com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