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A220170110001P | |||||||
报建名称: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尾水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701121743096550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尾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市(区)水务局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颂平 | 招标联系电话: | 13277081343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陈晓英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986137800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其他信息
工程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服务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完成本工程的初勘和详勘(勘察成果满足设计需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6667.93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2017]1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1-13 12:53 ~ 2017-01-18 12:53 | ||||||||
投资总额(万元): | 6667.9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1-24 15: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市民之家三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1-25 10:00 ~ 2017-01-26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1-26 14: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甲级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备注: | 一、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甲级资质; 二、(1)受市城建委中心数据库的企业数据信息尚未采集完整的条件限制,本项目招标人将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当日14:00时至15:00时在武汉市民之家3楼大厅对下列证件进行原件核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2.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3.企业及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类似性质、规模且已完工工程业绩(提供合同);4.外省来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5.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申请人若未按要求递交将视为核查不合格;(3)本工程允许一个勘察单位和一个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需提交联合体双方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5)原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审查;(6)依据武建(2007)248号第九条“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应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对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专项审查......”之规定,凡投标申请人(含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项目标段详情
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描述 |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尾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1 |
招标对投标人要求
资质类型 |
资质分类 |
资质专业 |
资质等级(含及以上) |
备注 |
工程勘察 |
工程勘察专业类 |
岩土工程 |
甲级 |
无 |
工程勘察 |
工程勘察专业类 |
工程测量 |
甲级 |
无 |
工程设计 |
市政行业 |
给水工程 |
甲级 |
无 |
工程设计 |
市政行业 |
排水工程 |
甲级 |
无 |
工程设计 |
工程设计综合 |
无 |
甲级 |
无 |
工程勘察 |
工程勘察综合类 |
无 |
甲级 |
无 |
招标对项目经理要求
注册类型 |
注册等级(含及以上) |
注册专业 |
要求说明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给水排水 |
无 |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