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广西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ZXHTZB1706ZTBB001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工

  项目联系电话:15977493357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内(上林县澄泰派出所旁)科研楼2楼

  联系方式:卢 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宋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66.1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文件窗口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①投标人必须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②凡通过网上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于文件发售时间,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文件窗口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1)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2、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必须具备下述要求:(1)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取得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的融资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注册通知书或无异议函为准)。(2)承诺中标后30日内注资成立 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4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不低于120.00 万元(5%),社会资本方出不低于2280万元(95%);同时保证项目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筹集到位剩余建设所需资金,以保证项目能顺利完工。3、信誉要求:(1)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4、资质及业绩要求:(1)申请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来,具有国内污水处理厂项目累计总处理规模不少于15000吨/日,单个处理规模不少于5000吨/日以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累计总长度不少于15公里的(投资、建设或运营,3种方式均可)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至少成员中的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2)申请人近三年内有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的案例。(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5、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仅限于财务投资、运营管理分工);(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1)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3)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2-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4日 13: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授权主体:上林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4、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项目采用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在合作期限约21年内(包含建设期,要求项目在2017年12月30日前建设竣工且投入运营,运营期20年),由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出资方上林县威林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主要提供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处理厂运营、设备设施管理等。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在移交日向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上林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建设内容包括:

  (1)厂外管网:新建DN200~DN800污水管网共约17.58km(含压力管),两个一体化泵站。

  (2)厂内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厂区土建、设备购置及配套和附属设施。

  5、项目概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厂用地范围内,在 209 省道北面、南柳高速第二通道西面、工业集中区东面、清水河支流旁。污水处理厂近期(2020年)建设规模为0.60万 m3/d,远期(2030年)建设规模2.0万 m3/d。总用地面积22.045亩,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明确项目总投资为8066.12万元,项目建设竣工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前建设竣工且投入运营。

  6、质量目标:符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J50191-2012 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处理后的尾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出。

  7、计划运营期限:约21年(包含建设期,要求项目在2017年12月30日前建设竣工且投入运营,运营期20年)。

  8、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政府运营补贴收入)及使用者付费(污水处理收费收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上林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

  附件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