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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鹤上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GC-D-2016-131

  开标时间:2017-02-15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D-2016-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鹤上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5〕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鹤上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市鹤上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4123338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在鹤上镇各行政村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包含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等,总长64597米,其中DN300HDPE双壁波纹管31109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23011米,DN500HDPE双壁波纹管3887米,DN600HDPE双壁波纹管2270米,DN700钢管1280米,DN800实壁管3040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2333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00元整(大写: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鹤上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乐市鹤上镇

  电 话:15005072831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楼802

  电话:18259157817;传真:0591-87679266;

  联系人:李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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