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禹州市2014年度“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二期)已由许财预指[20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2014年度“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二期);
2.2项目编号:JSGC-SL-2017005
2.3项目地点:禹州市
2.4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分别是鸿发路(逍遥路~画圣路)、人民路(公栈街~钧台路)、文明路(荟萃东路~禹王大道)、药王祠路(颍河大街~药王祠后街)、药王祠北路(颍河大街~药王祠后街)、劳动北街 (画圣路~华夏大道)、博爱路(荟萃东路~禹王大道)、昌盛东路(商城路~聂政台路)、昌盛一路(辉煌路~昌盛东路)、昌盛二路(辉煌路~昌盛东路)、康宁路(逍遥路~)排水工程,共11条路,管道总长约3575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2个
一标段:禹州市2014年度“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施工;
二标段:禹州市2014年度“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二期)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
二标段: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其它在建项目已完工验收或已变更,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变更手续原件并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开标后再提供相关手续不予认可,按有在建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3.1.3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2拟派拟派项目总监要求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厅网公示授权委托人;
3.5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须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家投标企业只能对禹州市2014年度“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二期)和禹州市2015年度“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两个项目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与河南省水利网上备案的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一致,且报名与开标时人员一致;开标时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 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投标人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网址下载。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二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楼)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禹州市城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