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颍县黄龙渠北侧污水主干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颍县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境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西起107国道,东至湖东路。在黄龙渠北侧现状路面位置设置D1200mm的F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长3018.55米。其中设顶管井10座,顶管井净尺寸为:长6.5米×宽4米;接收井5座,接收井净尺寸:长4米×宽4米,闸槽井13座,沉管井10座,均采用沉井法施工。
2.3计划工期:为 150日历天
2.4工程投资额:约2000万元人民币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 22日至2017年01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临颍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颍川大道路北县政府东临)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或资料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颍县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95-8880069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73953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