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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三松再生水厂配套泵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17〕招002号

  开标时间:2017-02-27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拿口镇优质肉牛育肥加工项目部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三松再生水厂配套泵站(一期)工程(闽建信岚招〔2016〕第003号)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1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流水镇港东村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6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平潭三松再生水厂配套泵站(一期)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泵房、围墙、装饰、园林建筑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约540万 元(具体金额以财审后的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大陆企业: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建造师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台湾企业:

  3.2.1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有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应同时具备深基坑支护深度5米及以上;投标时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2)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3)投标人不存在岚综管综〔2016〕86号文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3 日至2017 年 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3时 00至 5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5层))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售标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电子档每份售价 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台湾企业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④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27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若投标人为大陆企业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企业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当持工地主任执业证原件、《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进行核验的,还应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龙凤路北侧中国银行三楼,

  电话: 0591-62520628 ,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南湖开发小区68号三层

  电话:13906987073

  传真:0591-86176255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5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70635039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9198888

  备注:1、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可以简写

  2、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2317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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