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备案编号:HBZX-201701JT-037001
1.招标条件
因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代维项目(本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期满,为保证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营,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本项目列入维护计划,所需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受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对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代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共有六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中心,分别为十堰管理中心、孝感管理中心、黄冈管理中心、恩施管理中心、宜昌管理中心和咸宁管理中心。截止2016年12月份所辖服务区和停车区近100对(包含已开通运营及未开通未运营的服务区或停车区)。为确保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保障服务区正常经营,招标人决定对所辖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代维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所辖十堰管理中心、孝感管理中心、黄冈管理中心、恩施管理中心、宜昌管理中心和咸宁管理中心服务区(范围涵盖招标人所辖服务区和停车区;以投标人实际维护的服务区、停车区污水处理系统为准)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运营正常维护,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更换;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所需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配置及培训、药剂的购置与使用、污水管网清淤及处置、出水水质的达标排放、清掏处理等。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项目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标段具体情况详见表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同时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取得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优先选择的标段授予其合同,投标人将放弃另一标段被授予合同的权利。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使用其办理网员的CA认证身份锁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并于2017年 2 月 8 日至2017年2月 14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后,即可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 1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 9 层 906 开标室,联系电话:027-8662995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罗七路12号金龙公馆1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邮 编:430050
电 话:1397166153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 编:430030
联 系 人:胡先生,吕先生
电 话:027-83772790
传 真:027-83600777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表1-1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工作内容 |
最低资质要求 |
最低业绩要求 |
WSCL-1 |
十堰管理中心、孝感管理中心和黄冈管理中心污水处理系统 |
湖北交投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运营正常维护,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更换;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所需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配置及培训、药剂的购置与使用、污水管网清淤及处置、出水水质的达标排放、清掏处理等。 |
同时具备: 1.独立的法人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201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高速公路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或维护业绩。 |
WSCL-2 |
恩施管理中心、宜昌管理中心和咸宁管理中心污水处理系统 |
注:1. 业绩认定的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 投标人以分包或转包形式取得的业绩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