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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外运定点承包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外运定点承包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2015WHXD-B063-F),建设单位为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邀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外运定点承包商遴选项目;

  2.2工程地点: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污水处理厂

  2.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于1995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主要从事城市污水处理、排水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经营业务。目前,排水公司共下属管理9座污水处理厂,1个管线维护所,35座污水提升泵站。现对承接污泥外运及清淤的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3至5家综合实力较强、经验丰富、服务更优的定点承包商,承担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及清淤业务。服务期暂定两年(2017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止,具体以合同<协议>为准),服务期内涉及的相关污泥运输由入围的承包商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3.2投标人具有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3年(含)以上污泥或污染物运输的相关业绩。

  3.4同意由排水公司统一安装车辆GPS定位设备进行运输线路实时监管,并承担相应设备安装费用。

  3.5为严格控制运输车辆出现“沿途抛洒”和“污染路面”的情况,要求运输车辆须采用全密封罐式货车,每次出车前仔细检查罐体后盖完全合拢封闭,并做好车身、轮胎、车牌等部位清洗工作。

  3.6确保每天完成排水公司正常的污泥转运量,不能因运输单位自身车辆、人员原因造成污水处理厂出现污泥积压。

  3.7提供运输公司配备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信息现况表格,并注明用于排水公司污泥转运的车辆、驾驶人员,以及可参与排水公司需要应急转运污泥时的车辆、驾驶人员,并且能够保障车辆、人员的投入。

  3.8投标人及法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2017年1月)均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3.9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竞争。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含),则重新组织本项目的招标。

  五.报名方式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六.资格预审时间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由投标人须由公司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经法人授权的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逐页盖章)按“3.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受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接受更新或补充资料。投标人所提供证件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按照规定胶状成册、内容清晰可辨、完整与原件一致,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不符、无效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2资格预审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上午9:30至10:30。

  6.3资格预审须携带的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a、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b、身份证原件(若是法人递交则持法人身份证,若是项目负责人递交则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d、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投标人及法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2017年1月)内均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诉讼事项的承诺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

  f、企业3年以上类似污泥或污染物运输的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一份合同期在2014年1月<含>以前的合同和一份合同期在2014年1月以后的合同)。

  6.4在相关网站上查询近三年(2014年1月-2017年1月)内有关于投标人及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诉讼事项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详见本工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电话通知。

  领取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八、本公告公示期限

  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团结大道1020号

  联 系人:李燕

  电 话:027-88603522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沿江大道兰陵路口时代广场1栋27层5-7号房

  联 系 人:王涛

  电 话:027-82790915

  传 真:027-82790918

  监管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逸云

  电 话:027-85725851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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