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埔区水务局局务会议纪要【2016年第25号】批准,双岗涌流域截污管网完善工程实行代建制,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根据有关法规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管理(代建)服务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联 系 人:程工 电话号码:020-8248977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号码:020-87117946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电话号码:020-8208658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378991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双岗涌流域截污管网完善工程项目代建
2、工程概况:新建DN500~DN600污水主管总长4100m;新建d1000 雨水管道长约500m;新建分洪渠箱(含2座分流井)长约650m;河涌综合整治长约1.7km(包含堤岸两侧新建截污渠箱长约3480m,重建交通桥4座,重建人行桥6 座,重建灌溉泵站1 座以及堤岸两侧人行道、栏杆、绿化、路灯等附属结构);重建溢流拍门1座;箱涵及管道清疏(含沿线增加检查井)长约1600m;新建d200PVC管道长约100m。
3、项目估算工程费用:22252.59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项目工期: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期限从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
6、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三、招标内容:
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则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综合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3、投标人必须从2011年 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咨询或招标代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注:①广州地区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②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的最晚日期为准。
④项目总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或合同或中标价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项目投资以距今时间最接近的为准。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自2011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或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咨询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含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
③具备工程类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需提供职称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资格证或注册证或职称证书,2016年7月~2016年12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或劳动合同或聘书,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勘察设计人及其他参建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人须对上述要求提出承诺书,如违反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违规投标人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违规投标人相关责任)。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即日起至 2017 年2月1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2月16日
报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2月22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若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3、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文件,原件待审核。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
5、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查,核对后当场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申请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由投标申请人将报名资料密封(自备密封袋)。
六、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 资格预审办法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会,评标专家根据招标公告中第四条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2、 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4、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正式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受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020-82489772
地址:黄埔区港前路乌涌水闸管理房304室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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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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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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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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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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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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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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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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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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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符合公告要求的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证明文件 |
项目负责人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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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人员(含技术负责人) |
原件核查 |
|||||||
安全管理人员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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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四 . 5 点要求的承诺书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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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提交的报名资料经原件核对后,双方当场密封。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招标单位):
1、经研究招标公告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双岗涌流域截污管网完善工程项目代建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投标承诺书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双岗涌流域截污管网完善工程项目代建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二、本公司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四、本公司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资格预审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要求 |
投标申请人 1 |
投标申请人 2 |
……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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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名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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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按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
原件,且有效。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具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综合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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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业绩 |
符合招标公告第四条 第 3 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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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四条第 4 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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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管理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四条第 4 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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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管理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四条第 4 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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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五中要求的承诺书 |
原件,且有效, 按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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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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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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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原因: |
注:1、“评审结论”一栏应写“合格”或“不合格”。2、满足评审要求的打“○”,不满足的打“×”。
3、经资审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合格”,即不通过资格审查。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合格”,即通过资格审查。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
招标申请公函.pdf 下载
资金证明.pdf 下载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下载
建设单位声明.pdf 下载
控制价公布函.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