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00008号)计划下达函,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交二航局武汉经济开发区代建管理项目经理部的委托,对其 碧湖路污水泵站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THYJK-GC-2017-007
(二)项目名称:碧湖路污水泵站建设工程
(三)采购预算:240.06万元(含财政资金240.06万元,其他资金/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章内容。
第1包:
⑴项目包编号:1
⑵项目包名称:碧湖路污水泵站建设工程
⑶类别: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
⑷用途:排污
⑸数量:1(项)/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⑹简要技术要求:/
⑺采购预算:240.06万元
⑻工期: 240 天
⑼质保 期:2(年)
⑽其他:/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3.多包投标的规定:/ 。
4. 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资格预审文件。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2月 13 日起至2017年2月 17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2.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近 三 年完成过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2. 4 、投标人拟 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
(1) 项目经理 : 具有 建筑工程贰 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 生产 考核B证
(2) 技术负责人 : 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
(3)五大员:提供上岗证、职称证,其中安全员具有 安全 生产 考核 C 证
(4)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 5 、 投标人 须提供检察院公示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 6 、 投标人 须提供 2014年和2015年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 7 、 投标人 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 近三个月 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方式;
2. 8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 项目经理无在建只承担本工程及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函;
2.9、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证明材料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在 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 投标人 ,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三)预审方法
1. 合格制;
四、需提交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资质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4、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及拟派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5、项目管理班子
(1) 项目经理 : 身份证、 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 生产 考核B证
(2) 技术负责人 : 身份证、 职称证
(3)五大员: 身份证、 上岗证、职称证,其中安全员具有 安全 生产 考核 C 证
(4)项目管理班子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近两年(14、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8、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 社保证明、社保查询方式;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 项目经理无在建只承担本工程及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函;
10、信用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2月 21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日期: 2017年2月 21 日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8 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交二航局武汉经济开发区代建管理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沌口总部基地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027-8488865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
联 系 人: 谢敏
电 话:027-84735162
传 真:/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027- 84899537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