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章 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2017年含氟污泥处置
合同编号: 0421-TYN-FY-(2017)第 01号(总 046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 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2017年含氟污泥处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签订 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2017年含氟污泥处置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厂区内,西邻金硅路,北邻昆仑东路,东与杨沟湾村相接 。公司生产过程中 106污水处理站产生大量污泥(主要成分为氟化钙),年产生量约2000吨。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西宁厂区 106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含氟污泥(主要成分为氟化钙,含水率 ≤65%)的包装、合法运输、装卸、处置。
1.2.2起运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 4号,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106污水处理站。
1.2.3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
( 1)青海省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范围包含 HW32无机氟化物);
( 2)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
(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具备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可对危废物品运输部分进行分包(其余工作均不得分包),分包单位应具有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以内承担过无机氟化物废物处理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6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公告发布日期: 即日起
1.8.2报名截止日期: 2017年 2月 17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即日起 ~2017年 2月 20日 8:30~11:30, 14:30~17:30
1.8.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 2002室。
1.8.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圆整(¥: 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7年 3月 6日北京时间 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 2010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 2002室
联 系 人:祁芝玲
电 话: 0971-6322921
传 真: 0971-6322921
电子邮箱: zbb6322920@163.com
邮 编: 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 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 0971-6322918
联 系 人: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