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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港污水处理厂迁厂输水管线及泵站工程岩土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7021002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勘察[2017]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污水处理厂迁厂输水管线及泵站工程岩土勘察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批批[20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9936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一座污水泵站,改造二期中部污水泵站,改造二期南部污水泵站。利用现状压力管道1.2公里,新建压力管道2.7公里,新建重力管道6.5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建污水泵站工程及新建管道工程岩土勘察工作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7年03月20日 至 2017年03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负责人具备《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企业外埠勘察设计单位临时进市备案登记证明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 (4)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年02月20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2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03月01日 至 2017年03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无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建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四层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杨欢电话:022-84905297

  传  真:022-8490903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唐颖电话:022-24893666

  传  真:022-24893766

  日期:2017 年 2 月 1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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