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兰考县产业集聚区
2.3投资总额:约12000万元,本次招标约240万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90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吨。工艺: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主要设备: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沟、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站等设备;
2.5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②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资质单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6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联合体协议书(若需);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财务室换取收据,将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92501017
账 号:0000 0104 0594 1031 8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14时00分;
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电 话:13223808816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73899927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平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5、1830373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