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天亚招字(2017)002号
开标时间:2017-03-0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老年公寓二期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以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788405元,发包价为726775元(K=8%);;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老年公寓二期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控制价为788405元,k=8%,发包价为72677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设计要求;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请于2017 年2 月15 日至2017 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控制价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1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44号,邮编:/
电话:0591-83598837,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417390488@qq.com
电话:0591-88315135,18750118455 ,传真:0591-88080336
联系人: 魏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账号:100030154080010001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天亚招字201700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明注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福州市民政局监察室
电话:0591-8325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