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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设[2016]6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35%的市财政投资和65%的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至王新庄污水处理厂;

  2.3 建设规模:总概算投资为 9869 万元,设计再生水输送规模为10万吨/日,敷设 DN1200再生水管道约8.2 公里(采用顶管、开挖等施工方式,管材为球墨铸铁管、钢筋砼管及钢管)及再生水泵房相关设备采购、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

  2.4本次招标范围、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新敷设DN1200再生水管道 8.2 公里(采用顶管、开挖等施工方式,管材为球墨铸铁管、钢筋砼管及钢管)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合同估算价:约 6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 项目经理已完业绩: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管径在DN1000及以上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企业业绩: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管径在DN1000及以上市政管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或虽有但无败诉的相关证明材料)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报;

  4.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拟选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报名时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无效);报名时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

  (7)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信誉要求中投标人所需的承诺;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余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成功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完好无损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徐工 郑工

  电 话:0371-63976573/6397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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