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镇资建【2017】JZ-002
一、谈判条件
镇平县污泥处置厂项目设计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本谈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谈判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谈判项目: 镇平县污泥处置厂项目
谈判项目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谈判内容:镇平县污泥处置厂项目施工图设计。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响应人资质要求
3.1 参与本谈判项目竞争的响应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响应人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证,近三年来有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5)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均不得亏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6)响应人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
3.2 响应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信息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响应单位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 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并同时发售谈判文件。
4.2 报名地点及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报名。响应人需携带报名资料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填写报名表。达到资格要求的企业通过转账形式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待查实后由代理机构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潜在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在收到电子版谈判文件后向代理机构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邮箱:1839723998@qq.com)。缴纳费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款项名称及标段。谈判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缴纳谈判文件费用的报名单位属无效报名。
4.3 谈判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4.4 本次谈判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响应人均可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响应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五、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所有响应人须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换发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证,近三年来有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A.复印件资料加盖红章:投标人须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换发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B.原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资质证件等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购买谈判文件汇款凭证和投标保证金凭证。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7-83866771 0377-83866772
采 购 人: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
地 址:镇侯公路黄庄段东侧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377-6599332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层
联 系 人:魏经理
电 话:15660996159
招标人: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