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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中心城市水源地保护项目吉河社区污水处理综合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中心城市水源地保护项目吉河社区污水处理综合工程已由汉发改字【2015】591号文及汉区环发【2016】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吉河镇 。

  2.2工程规模:新建处理能力为500m3/DMBR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配套的格棚、调节池、设备基础平台、400MM管网4.45KM,检查井89个。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安康中心城市水源地保护项目吉河社区污水处理综合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涉及图纸、图纸涉及变更涉及的内容。

  2.5项目估算价:计划投资约153.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8:00至2017年2月24日18:00,登录 http://61.134.45.28/jiaoyi.php ,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土建专业初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或在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土建专业初级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等证件原件报名。另附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5.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吉河镇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

  邮 编: 725000 邮 编:725000

  联系人:万义平 联系人:郭茹茹

  电 话:13891501456 电 话:0915-3220258 18609159407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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