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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市王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转鼓微过滤器及配套控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枣阳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转鼓微过滤器及配套控制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枣阳市王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转鼓微过滤器及配套控制系统采购

  (2)项目编号:ZCG20170101A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枣阳市王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为9万吨/日,转鼓微过滤器及配套控制系统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含相关安装及伴随服务),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中SS的要求;要求运行成本低≤1.0元/m3;(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 约820万元

  (6)供货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7)质保期:1年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安装位置

备注

转鼓微过滤器及配套控制系统

4

微滤及消毒池

自带 PLC 控制及能实现远程操控

  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为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及安装和进出口业务)授权经销商,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重复授权的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其代理的制造商应具有投标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能力。代理的设备须为国际知名品牌,须有10年以上的全不锈钢精密过滤器的制造资历;

  3)、持有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4)、投标代理商或代理的制造商须提供在中国大陆有3个日处理量10万方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业绩且至少有1个厂运行时间在5年以上,提供网上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并附上运行业绩的用户联系方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查询,被查询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系复印件,各自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则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针对本项目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的设备须为国际知名品牌,须有10年以上的全不锈钢精密过滤器的制造资历。

  3、投标代理商或代理制造商须提供在中国大陆有3个日处理量10万方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业绩且至少有1个厂运行时间在5年以上,提供网上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并附上运行业绩的用户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16年7月至12月中任一月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证明或交费凭证。

  报名时代理商需携带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料验证,报名资料验证结束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制造商可为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未达到要求的投标人取消报名资格。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2月20日起至2月24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到枣阳市书院街18号市财政局1号楼6楼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费。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9:00时(注8: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枣阳市政法街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七、开标时间:2017年3月14日9:00时

  八、开标地点:枣阳市政法街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院内一号楼六楼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710-6313525

  采购人: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35805666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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