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
项目编号:0703-1640CIC6J00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1202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2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2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有以下变更事宜:
1、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编号:0703-1640CIC6J002)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书》第3条:“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中所述的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报名购买标书阶段可不提交上述决议,开标时需提交。
2、招标公告第七点标书获取办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变更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报名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且联合体牵头方身份须固定,不得变更。
4、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标申请书》中落款“申请人名称”指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指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法定代表人。
5、附件二《项目保密协议》内容更正如下:
项目保密协议书
甲方: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支持招标人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需求,甲方向乙方提供属于国家保密级资料:水系综合治理 PPP项目(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范围内 1:500地形图及雨污水管线数据。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为国家秘密级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规定,保护涉密信息资料的安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提供内容: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保密数据资料:福州市金山片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范围内 1:500地形图及雨污水管线数据(地形图面积45.13平方公里)、河道绿线图、绿地规划图、排水防涝规划。
二、双方权利和保密责任:
1.乙方保证所获取的保密信息仅用于本项目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严禁私自拷贝、复制、网络传递或利用,使用有效期为_三个月。
2.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乙方法人为信息保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对数据进行保管。
3.乙方应建立数据保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接触保密资料与数据的人员,乙方内部应签订保密承诺书,防止数据资料扩散。
4.乙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在本项目工作人员范围内使用和保存,并保证所有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光盘、硬盘、软盘、磁带、图纸等)对本项目无关人员提供有关资料或向第三方扩散。
5.乙方对甲方项目提供的保密信息在本项目工程结束后或使用有效期截止后,应将所有提供数据删除,不得私自留存。
6.乙方不得采用任何技术对甲方提供的保密数据进行解密使用。
7.甲方按照规定条件办理保密信息的提供交接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没有相应合法手续的保密信息提供要求。
8.若乙方有扩散保密信息资料的行为,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其他项目的获取保密信息的要求。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保密信息失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保密数据资料扩散或被第三方利用,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或相关法律部门解决。
五、本协议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
六、本协议长期有效。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时间:
乙方名称:
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 7 号楼 1156 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 0591-833120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沙女士 010-6334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