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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茶庄农村生活污水(增点扩面)南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茶庄农村生活污水(增点扩面)南区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茶庄农村生活污水(增点扩面)南区工程。工程量43.15万元左右,详见本工程量清单项目。

  2.3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6 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此要求文件内容可查《关于建立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公管委发(2016)2号)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9号二楼。(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137065315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72-6517626

  长兴县夹浦镇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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