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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榆树市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CEITCL-JL-ZCGC-170230(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榆树市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工程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榆树市中医院,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榆树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2 交货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2.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及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代理经销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规模为2万吨/天或以上的污水厂的运营业绩有一项以上(含一项)工程业绩;

  3.5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负责人有中级及以上自动化工程师证书,2名以上(含2名)污水处理工且有污水处理工证书;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8其他要求:(1)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代理供应商需另提供一份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6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榆树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招标一部

  联系电话:13689824855

  联系人: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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