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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东排水泵站工程(1号污水提升泵站)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G0100G17034(GLTC-177BA211E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东排水泵站工程(1号污水提升泵站)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6]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哈东排水泵站工程(1号污水提升泵站)。

  2.2建设地点:道外区团结镇,黄家崴子路北侧、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侧约250米处。

  2.3项目投资额:约1891.1万元。

  2.4项目规模:建设设计流量1.7立方米/秒的污水泵站1座。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8月1日,工期122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项严寒地区(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划分)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泵站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

  3.1.3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无以下不良行为记录:

  (1)申请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且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的。

  (2)申请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建筑施工投标企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3.1.4诚信要求:登记阶段和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1.5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经查实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再另行提交弃标或更换项目经理等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3.1.6其他要求:

  (1)外省建筑企业在资格预审登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申请人具有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潜在申请人在进行资格预审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4)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委员会将通过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核查申请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凡未按规定在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申请文件不符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否决。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的资格预审;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的资格预审;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的资格预审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资格预审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申请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申请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相关招投标活动。如发生项目经理以外人员代替项目经理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情况,则视为申请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申请登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登记区进行申请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原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信息公布”下载)(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登记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7)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经理业绩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完成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有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同时提供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果申请人在情况说明中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视为申请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审查评分,对于项目经理完成业绩情况优异,优先考虑。

  (9)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申请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11)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

  (13)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

  (1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4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申请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登记截止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允许变更。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康继鹏 吴刚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104

  传 真:0451-8236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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