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100G17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轴承厂南直路分厂改造地块公园绿地项目经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发改审批[20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为土地出让收益,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轴承厂南直路分厂改造地块公园绿地项目室外排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东至南直路、西至泰山小区、南至远大中央公园小区、北至富达蓝山小区
2.3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303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68.89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结论为准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并具备施工条件后30日内完成施工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即拟派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8投标人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须提供);
(1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工长或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或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国发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企业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招投标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
7.3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项目经理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专业或与本项目适应的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63号
联 系 人:玄利凯
电 话:0451-8488049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邮 编:150070
电子邮件\'baguofa818@163.com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