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延庆县大榆树镇YQ10-0400-0001等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15]228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给排水材料设备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延庆县大榆树镇YQ10-0400-0001等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约 560.56 (万元)
2.3 供货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
2.4计划供货周期 4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给排水材料设备采购
2.6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 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在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77号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路3号
邮 编: 100097 邮 编: 102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晓旭
电 话: 电 话: 18910750065
传 真: 88508258 传 真: 010-8971758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ang_bc@126.com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