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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2017-3-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福建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联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1. 招标条件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JTND〔2017〕-002 的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古发改审批〔2016〕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古田县城西街道局下片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第一期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其中病房大楼8601.6㎡、门诊医技楼7507.4㎡、综合楼2500㎡,地下室3391㎡);估算投资1003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748.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4.0万元,基本预备费 420.62万元、医疗设备1200万元)。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00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833万元;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污水处理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标识(明确各区域功能、警示等)、智能化医院弱电系统设计、厨房设计、配电工程设计等)、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以及绿化、道路、围墙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一期建设期2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建筑面积≥20000㎡或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省设计单位入闽参加工程设计投标的,中标后或承接设计任务签订合同后,须按相关的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向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登记。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受邀请的投标者,凡有意参加的,请于2017年03月20日至2017年03月26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4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14时 00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61号窗口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网银)的形式,汇达投标邀请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61号窗口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883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6.7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古田县城西街道解放路173号    邮编:3522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895933606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富豪世家9号楼204室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话: 0593-7186996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联系电话: 0593-3999098

  监督部门:古田县住建局

  电 话:0593-216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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