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其他服务(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其他服务(二次公告)
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7﹞00106号
采购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7﹞00106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外聘人员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543668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转包和分包,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在巴彦淖尔市境内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即日起至2017年03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到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证照)、开户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司公章)(原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两份(须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不退)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10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
开标时间: 2017年04月10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0478-2210668 139047896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开 户 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 号:详见招标文件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政编码:015000
联 系 人:安子阳
联系电话:1564885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