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LZX201702-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悦馨居回迁房工程配套项目- 给排水外网工程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2013】435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悦馨居回迁房工程配套项目-给排水外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东至丁三十路,西至乙三街,南至景阳北路,北至皓月大路。
2.3 建设规模:最大管径DN600。
2.4 计划投资:176.261 万元。
2.5 计划工期:25 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及以上 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至少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无在建工程。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 分,下午 13 :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 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依据吉建招[2016]5 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同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光盘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毅
联系电话:18143065585
监督单位: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人:杨秋颖、李亮
联系电话:1571430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