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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2017市政排水设施维修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根据穗开内收﹝2016﹞109号、穗开财函﹝2014﹞138、穗开建环函﹝2017﹞352号批准,并且本服务具有资金证明,2017年市政排水设施维修类项目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2服务投资额:服务总额累计1000万元,以下发项目审批表的形式下达每一宗服务(工程)。当项目审批表的服务限价累计达到1000万时,合同终止。

  2.3资金来源:区财政出资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全区市政排水管网的清疏及养护、排水设施零星应急完善修复工程、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顶管施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服务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含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

  3.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投标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6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设施养护业绩(养护业绩项目须是2012年1月以后中标并已完工的市政设施养护项目,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不含施工合同保修期的养护维修项目;中标通知书须是地级市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见证。);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管养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3.8拟投入本服务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投入本服务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1名给排水工程师(不含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工程师(不含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计划/合同/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工程师或者经济师)、1名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购买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服务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3.1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1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注:①、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③、本项目属于日常管养维护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不予锁定。

  ④、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时间(工作日):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

  上午: 9:30 ——11:30 ,下午:14:00—— 16:00 。

  注:1、从报名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交易中心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注: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套;

  4.3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6.1投标担保10.00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6.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6、异议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1672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一路7号。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六楼

  邮 编: 510000 邮 编:510031

  联 系 人:何工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20-82111672 电 话:020-83562591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IC卡号: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不用装订 )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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