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工业路塔下村段排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4〕10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南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工业路塔下村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C35钢筋砼箱涵123米;开挖土方45900立方米;回填土方30000立方米;新建雨水管道120米;修复砼路面1000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143407元(含暂列金435400元);( 本项目工程预算尚未审核,工程造价以南平市财政局审核后的控制价为准,审核后的工程造价近期将与于相关网站公布,投标人先按发包价8460223 元报价。中标人签订合同价格以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下浮8%重新计算的发包价为准。)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要求),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伍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下列中任选其一个:
① 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腾众招〔2017〕006号”字样“;
②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投标人有提交年度保证金的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要求缴存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银行保函形式(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9.1)。
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合于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9.2)。
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9.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 7 日09 时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7.3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延平区解放路93号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829206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马 坑路169号锡华翠城A幢202室 邮 编: 353000
电 话:0599-8866861
联系人:小李、小邓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0915838819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电话:0599-872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