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标条件 | ||||||||||||||||||||||||||
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已经包头市区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 | |||||||||||||||||||||||||||
2.立项批文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17]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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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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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组成时,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3.1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联合体各方成员任意一方具有至少一项2012年1月1日至今城市轨道交通或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不包括分包业绩)。 3.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正式员工,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劳动合同。 4、联合体组合方式仅限于上述情况,其他组合情况不予认可。 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月至今)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或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业绩(含在设)。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及设备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设备类工程师,具有10年或以上设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6其他 6.1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计划服务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止。 8、特别说明 8.1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一标段、二标段,包头市地铁2号线(一期)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同期招标,具体如下: 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一标段: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昆河东路至建华路(建华路中心线以西490m))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建华路中心线以西490m)至南门外大街)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含管廊控制中心工艺、设备设计)。 包头市地铁2号线(一期)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沿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注: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一标段中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包头市地铁2号线(一期)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总体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管廊设计标准、原则及负责总体审查,同时对项目进行设计总包管理。 8.2包头市地铁1号线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一标段、二标段,包头市地铁2号线(一期)沿线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同期招标,各投标人可就上述3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8.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必须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密封及递交投标文件。任何情况下,中标候选人的得标优先次序为排名次序,如排名相同的优先报价高的标段,依次类推。如果某一投标人综合得分第一名数量超过规定允许中标数量,则该投标人优先中标标段为报价高的标段(在规定数量内);其排名第一的其他标段由相应标段第二名中标,如该标段第二名在其他标段中也已中标且已达到规定允许中标数量,则由第三名中标;以此类推。 9、签约期限:签发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启动合同签订工作。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拟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11、外进企业中标后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进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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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17年03月22日至2017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 |||||||||||||||||||||||||||
2.领取地点网上领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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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包头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包头建设大厦东附楼 | 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富林路2号总部经济园1-A-402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陈波 | 联系人: | 路文梁王锐辰 | ||||||||||||||||||||||||
电话: | 0472-5220781 | 电话: | 1381171931913581770468 | ||||||||||||||||||||||||
传真: | 0472-5220781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017067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