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邵岳坪峰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由新发改社 [2015]1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开行旅游建设基金政策性贷款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新邵岳坪峰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 该项目 建设主要内容为 景观设计 :游步道 8处(朱家冲至青龙首、劳底石至观景台及樱花谷、岳坪峰杜娟花海栈道、四方坦至银杏三姐妹、宝塔坪至岳坪云顶、潭家岭至佃冲至麦子排、田凼里至石山背后、烟竹坑老香路至岳坪峰),停车场 5处,观景平台 5个,公园园门入口及检票口 4个(游客中心公园主大门、东入口门、潭家岭入口门、劳底石入口门),自助旅馆 1座,劳底石帐篷营地 1处,户外拓展基地 1处,驴友之家 1处,景观凉亭 1个,小木屋及小卖部 1个,青龙吐翠景观,岳坪峰景观吊桥 1处,帐篷营地 1处,岳坪夕照观星台 1座,好汉坡 1处,炼丹池 1处,宝塔坪中草药街 1处,摩崖石刻节点 1处,雅居坑节点 1处,潭家岭溪谷滨水景观,烟竹坑溪谷滨水景观,候车亭 13处,自行车骑行驿站,园区标示标牌; 建筑设计 :游客接待服务中心 1座,药王广场,广场商业街,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康养基地),生态公厕 15座,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及给排水综合设计; 公路设计 :园门至劳底石至岳坪峰旅游公路 19公里。
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服务。
2.4设计工期: 合同生效后 10天内完成总平面图设计和方案设计;方案批复后 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及高级技术职称;其他设计人员应具备园林、建筑、景观、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且投入设计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 6人;拟任项目设计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 3个月( 2016年 12月 -2017年 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必须提供查询电话、查询网址,人员社保账户设置了密码的,还应当提供密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 2008】 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3月 23日至 2017年 3月 27日 (9:00-12: 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止,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xsxzbw.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有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 2017年 3月 23日至 2017年 3月 27日 (9:00-12: 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持以下证件、资料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备案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领取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办理),网上报名登记必须填写好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报名单位。
( 1)本公告有效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打印件加盖公章)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
(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8)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
( 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 3个月( 2016年 12月 -2017年 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必须提供查询电话、查询网址,人员社保账户设置了密码的,还应当提供密码;
上述资料( 1)、( 2)留原件,其余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留存资料应备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办理。
6.2凡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并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备案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3月 23日至 2017年 3月 27日 (9:00-12: 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止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持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该项目网上报名成功的证明,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江北状元府邸王府 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 /本,其他相关资料 200元 /套,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7.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大新街分理处
帐户名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帐 号: 43001550165050000702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邵岳坪峰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新邵岳坪峰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 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3)投标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在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换取收据,该收据扫描打印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设计补偿:不予以补偿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邵县酿溪镇畔田村畔田路旁,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874265959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江北状元府邸王府 1603室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39-5199679 15869896132
邮 箱: 683727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