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巴青县县城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6】10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建设规模为:新建污水工程12872米,雨水工程12394米,路面破损26524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地区巴青县
联系人:张县
电话:1890896890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
联系人:龙在江
电话:0891-6761155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