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博罗县食品公司的委托,对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T2017-03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及安装调试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污水处理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环保设备或器材销售资格(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六、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仅需提供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至少两个月有效;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备注: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特别说明外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杨先生
电话:0752-2802611 传真:0752-2383021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邮编:5160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广场支行
账号:44001718135053001535
采购人:广东省博罗县食品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刘先生
电话:1306836398、13169556699
联系地址:惠州市博罗县
邮编:516100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