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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新区营前南片污水泵站及配套污水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榕建锋招【2017】006号

  开标时间:2017-04-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长乐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榕建锋招【 2017】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新区营前南片污水泵站及配套污水干管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 〔2016〕4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长乐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长乐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长乐市营前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长乐市新区营前南片污水泵站及配套污水干管工程 ,配套建设 D600-D1000污水主干管总长约555m,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 802.57 万元,本项目控制价为: 7260976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规模( 2.2万吨/日)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配套污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其中:铺设DN600PE管380米,DN800球墨铸铁管125米,DN1000球墨铸铁管50米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不含泵站设备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260976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须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

  备注:依据闽建筑 〔2014〕6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 0 分至 1 6 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 190号(惠航大厦旁)】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投 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1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长乐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长乐市吴航路 178号 ,邮编: 350200

  电话: 0591-28825075 ,联系人: 游 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城市之春 9#106 ,邮编: 350200

  电子邮件: 465974844@qq.com

  电话: 0591-28812778 18750591586 ,传真: 0591-286322588

  联系人: 陈小姐 郑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 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点: 长乐市吴航路 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 0591-28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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