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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新民镇、清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新民镇、清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审批〔2016〕1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都发改招核〔2016〕1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818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新民镇、清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新都区泰兴镇、新民镇、清流镇

  建设规模:清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1万m3/d;新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0.15万m3/d;泰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0.4万m3/d。

  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分别为泰兴镇标段、新民镇标段、清流镇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各标段均为:(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50(含)名。(4)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刷卡报名并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简称“网络系统”)使用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未及时关注网络发布的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90号

  邮 编: 610500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028-64624707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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