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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邀请函(代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4-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湖北省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房财采计[2017]2017021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房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房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采购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FXGPC201702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房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房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有关要求,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162.63万元

  (五)交货地点:房县人民医院

  (六)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六大员需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3月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以有效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

  4、若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须知:

  1、报名须知:凡被邀请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 eq \o\ac(○,4)4资质证书、 eq \o\ac(○,5)5安全生产许可证、 eq \o\ac(○,6)6项目班子成员有效证件、 eq \o\ac(○,7)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北京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报名。

  2、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3:00整(原件现场提供)。

  3、资格预审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六大员需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2016.3—2017.3年度的缴税凭证、社保缴费凭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8)、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以有效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原件);

  (9)、开户许可证原件。

  (10)、企业情况介绍。

  以上1-10条内容缺一条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入库,否则不予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已入库的不需提供)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房县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申请人尚未进入房县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的,请详阅“房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www.hbcz.gov.cn/420325/政府采购)”发布的“房县政府采购办关于建立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资源库,推行县级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资格制度的通知(房政采中函[2007]003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供应商库更新工作的通知(房政采中函[2010]003号)”及“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的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对审核通过后的各类供应商(厂商)即可录入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资源库,进入房县政府采购市场,参加房县政府采购活动

  六、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9至11.30时、下午3至5.30时)发售。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千元(¥15000.00元)。

  (二)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并在进账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项等内容,该保证金应在2017年4月27日17时前到账,并携带房县农商行营业部(丁字街)所出具的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到县采购办(626室)办理有关手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收款单位名称:房县国库收付局

  开户银行:房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82010000000594624 行号:402539660027

  联系人:况晓梅 余 旭

  联系电话:0719-3222737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由各供应商自行递交到开标现场。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00秒分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详见开标地点;

  (三)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整;

  (四)开标地点:房县建旭招标代理公司(城关镇东城门路园丁一区院内三楼)。届时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房县人民医院

  地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28号

  邮编:442100

  联系人:朱志华电话:0719-3232123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园丁一区院内三楼

  邮编:442100

  联系人:赵祯

  电话:0719-3221402

  (三)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房县政府采购办

  地址:房县财政局办公大楼626室

  邮 编:442100

  联系人:况晓梅 余 旭

  联系电话:0719-3222737

  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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