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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同安区埭头溪重点段黑臭水体应急治理项目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7-4-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同安区埭头溪重点段黑臭水体应急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2017-THXM01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1387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同安区埭头溪重点段黑臭水体应急治理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与澄清: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的是黒臭水体治理服务(以确保水体水质达到相关水质标准要求为目标),故未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3581.1万元包含建安工程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及运营服务费用等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用未达3000万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中的环保工程规模划分表,招标项目属于“污染修复工程”中投资额大于500万且小于3000万元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是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的范畴。

  经进一步核实,部分省市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已取消。现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修订为:

评审

分值

评审细则

综合实力

(7分)

7

1、投标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以下的得1分;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的得2分(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的资产负债率≤75%的得1分(以提供的经审计201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3、投标人获得过县(区、县级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5、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以上各项得分累加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能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商务部分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投标人未明确的,则每项商务评分均取联合体各方该项商务分最低的得分。

  5、未答疑更改条款,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西路祥平里建设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先生:0592-702214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傅先生:0592-513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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