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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崇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就崇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PPP 项目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CYCGZB201722

  二、项目名称:崇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

  三、项目内容:崇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PPP 项目咨询服务内容: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协助政府完成采购过程、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及配套协议(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控制价:48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具有PPP项目咨询服务相关资质,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5个以上PPP(含BOO、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服务成功实施经验,并提供近三年来(2013年至今)的PPP业绩证明文件(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入选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咨询服务机构证明文件(鄂财金发<2017>3号文);

  5.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声明);

  7.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鄂服务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在鄂设有办事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以上1-7项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如不满足投标予以拒绝。

  五、服务期限: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始,至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签订止。

  六、投标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于2017年4月20日8时30分起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左下角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分;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递交(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开标区)。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递交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递交且不得更换。

  八、采购人联系电话: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雷先生 电话: 0715-3395332

  代理机构: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 系 人:石先生 吴先生

  电 话:0715-3397061 0715-3333452

  地 址: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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