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HSJ-2017-2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兴凯湖农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农总改发字[2016]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兴凯湖农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兴凯湖农场场部
2.3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污水2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2.4投资估算:约1250万元人民币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所有服务及相关内容等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3楼301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3楼301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3楼3010室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王金龙
电 话:0451-82269254
电子邮件:thzbwjl@163.com
2017年4月20日